南通市肿瘤医院 空气过滤器采购公告

  我院对空气过滤器公开采购,现诚邀符合条件的供货商前来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空气过滤器采购。

  二、项目需求:过滤器品名、规格型号、材质、过滤效率、预估年采购量见下表。

  年采购量表详见参数

  以上采购量是年预估采购量,以实际采购量为准。

  三、采购周期:24个月,可适当延长。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合法的生产经营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非生产企业应提供生产企业产品销售授权书。

  3、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复印件)。

  4、须提供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

  5、须提供产品检测报告(原件)。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承诺交货期、质保、有能力在2小时内提供售后服务、技术规格型号等完全响应项目要求,能足量供应且采购周期内不断货。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7、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这两项原件的复印件。

  8、投标人觉得有必要的其他原件。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2、3、4、5、6、7、8条款材料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投标专用章),所有材料须统一密封装订并编写材料目录,以便在评审时核查,并在封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投标单位需同时带空气过滤器样品(高、中、初各1个)到投标现场,以便查验质量。

  投标人须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五、报价要求:

  1、报价应包含产品运至医院指定位置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税金等所有费用。

  2、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报价单”(见附表),标明单价、合价、总价,不得选择性报价。

  3、投标人应熟知本项目有关要求,合理确定投标报价,并对投标报价的准确性承担一切责任。

  4、报价单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单独密封,封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与投标材料一起送达。

  六、评价方法:

  采用价格单因素评价办法。医院采购洽谈小组审查供应商资格及证明材料等,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价格评价。资格审查合格供应商中供应总价最低的单位为中标单位。评审结果现场公布。

  七、文件递交时间与地点:

  各投标人应于2019年3月15日上午9点前将投标相关文件、报价表、样品等递交至南通市肿瘤医院(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通扬北路30号)五楼行政会议室。逾期视为放弃。

  八、交货与安装要求:

  1、中标人需按医院通知要求送货,在医院发出采购需求五日内完成供应。

  2、中标人应开具正规发票,标明品牌、规格(型号)、单价及数量等,将票随货到指定地点。

  3、中标人安装初、中效空气过滤器时,须完成其管道长1米范围内清洗,安装后应按检测标准进行检测,出具检测合格证明,保证安装后不发生泄漏。

  4、安装高效过滤器时,应按洁净手术室等净化要求,规范操作,做好防尘措施,保证安装质量,密封胶应无毒无害、绿色环保,保证密封效果,不得造成手术室的污染。施工完成后须经第三方检测合格后方视为安装合格。

  5、在安装过程中应文明施工、加强安全管理、做好保洁,不得影响医院正常工作,不得出现任何 安全事故,不得损坏医院手术室、ICU等场所的设备及装潢。施工中出现的任何安全事故、出现第三方检测不合格情况均由中标人负责,造成损失由中标单位负责赔偿。

  6、中标人供应货物应符合要求及中标人承诺的其它指标,提供产品检测报告(原件)和出厂合格证(原件)。如出现质量问题或假冒伪劣产品,中标人负责包退、包换,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7、一般利用星期五下午及周六、周日完成安装及检测。在合同履约中,如中标人服务佳价格优质量好,经协商,可延续或优先采购。

  九、联系科室与联系人:

  联系科室:南通市肿瘤医院采购中心(北院行政楼4楼)

  联系人:陆筱晔 联系方式:13861951368 孙 宇 联系方式:15161460608

  十、纪律监督:

  本次采购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严禁投标人员和工作人员在招标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投标者一经发现有违反投标纪律的行为,即取消资格,工作人员若在采购工作中违反制度,将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投诉举报电话:0513-86712008

 

  南通市肿瘤医院

  2019年3月7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