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
发布时间:
2020-03-19
第四十六条 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可以成立党组。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党组的任务,主要是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团结党外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
第四十七条 党组的成员,由批准成立党组的党组织决定。党组设书记,必要时还可以设副书记。
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它成立的党组织领导。
第四十八条 对下属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国家工作部门可以建立党委,党委的产生办法、职权和工作任务,由中央另行规定。
相关文章
2024-01-19
2024-03-22
南通市肿瘤医院城市癌症早诊早治等体检居民接送及其他零星用车租赁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24-03-15
南通市肿瘤医院危废仓库废气收集处理项目(第三次) 成交结果公告
2024-03-08
2024-03-08
2024-03-08